臺北縣97年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已展開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該處為達健全稅籍,掌握稅源,遏止逃漏,維護租稅課稅公平,自97年2月起至11月,將展開每年例行性房屋稅籍清查作業計畫,本年度查核重點如下:

(一)房屋使用情形之清查。(二)減、免稅房屋之清查。(三)房屋評定現值項目之清查。(四)房屋適用稅率及地段率之清查。(五)新建、增建、改建房屋之清查。(六)不符營業減半課稅規定之工廠房屋。(七)供營利事業使用未按營業用稅率課徵之房屋。(八)營業使用之停車場房屋。(九)會計師、記帳士、律師及補習班等執行業務使用之房屋。(十)旅館、民宿使用之房屋。

稅捐處提醒納稅人,該處為了落實執行清查計畫,業與縣政府地政、戶政及拆除大隊等相關單位資料交流,運用電腦資料交查及航照圖等科技工具配備,審核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是否仍符合稅法規定,並指派人員前往實地勘查。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求房屋稅籍資料正確,稅籍清查工作乃屬重要的一環,於此清查作業期間,稅捐處清查人員都會配戴職員識別證及房屋稅籍資料查對,請民眾惠予協助辦理;如有造成民眾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該處特別呼籲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之情形,應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以符規定,如尚有疑問,歡迎向稅捐處洽詢。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
撰稿人:房屋稅科 黃逸芳 電話:8952-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