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為娛樂稅稅籍平時查核,請應辦而未辦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營業人儘速辦理,以免受處罰。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規定本(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為年度娛樂稅稅籍平時查核作業期間,該局目前正依作業計畫規定就已辦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之營業人及應辦而未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之營業人,實施平時稅籍清查。
  稅務局呼籲,凡經(兼)營並提供娛樂設備或場所之營業人,尚未辦妥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者,請儘速向該局(消費稅課)或埔里、竹山分局辦理,如未辦登記被查獲,依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將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補徵其漏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