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屆滿者,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免費憑證效期展期3年服務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間為5年,故自97年4月30日起將陸續出現有效期限屆滿情形。目前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免費憑證效期展期3年服務,其作業方式如下: 1.憑證持有人於憑證效期屆滿前60天內,可利用網際網路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http://moica.nat.gov.tw辦理線上展期或親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 2.憑證持有人憑證效期已屆滿,但未滿3年,則可親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 該局表示,近年來綜合所得稅採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比例逐年成長,已接近總申報件數之半數,其中採憑證申報者佔2成以上。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自然人憑證逾期影響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自然人憑證之持有人務必注意憑證之有效期限(可至前述網站查詢),並於憑證效期屆滿前60天內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線上展期,方便省事。 該局並籲請納稅義務人多使用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既可下載所得資料節省自行登錄時間,又可於申報期間全天24小時上網完成報稅,並參加該局舉辦之抽獎活動,好處多多,請多加利用。【#275】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訊科 職稱:股長 姓名:郭俊仁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