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稅捐退稅公庫支票請儘速提兌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接獲重繳或溢繳稅款退稅支票時,請儘速持向公庫銀行兌領,以免因遺失或遭竊,而影響本身權益。
該處表示,退稅金額超過3,000元者,支票正面左上角始載明為劃線支票,因此支票的提示人,必須將該支票存入行庫的帳戶,才能委託其代為取款。目的在防止支票遺失或遭竊被他人冒領時,無法追蹤為何人所盜領。但退稅金額在3,000元以下者,因支票未記載為劃線支票,執票人不須委託金融業者代為取款,就可以持票立即取得現款,致支票被兌付後,就無法追蹤為何人所兌領。
該處亦指出,納稅義務人遺失退稅支票,辦理掛失止付通知,不但手續繁瑣,所耗費民事訴訟費、刊登公告(新聞紙)、手續費等將近3,000元。該處呼籲納稅義務人收到退稅支票時,請儘速持向公庫銀行兌領。若有任何退稅問題,歡迎撥稅捐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稅捐處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