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國稅局已展開97年度加強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稽查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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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加強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稽查計畫已展開,將針對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故意或不主動開立統一發票加強查緝。
該局說明,部分營業人常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所謂「未稅價」標示,於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時再加計5%營業稅;亦有網路交易業者,於網頁上刊載買受人是否索取統一發票,並聲明索取發票要加計費用等,以促使消費者打消索取發票的念頭,藉以逃漏營業稅。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已展開97年度統一發票稽查計畫,由各分局、稽徵所成立統一發票稽查小組,實地至各商家稽查短漏開統一發票行為,敦促商家確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遏止逃漏。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經查獲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及第52條規定,除應補繳稅款外,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1年內如經查獲3次,更會被處以停止營業。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以免被查獲遭受處罰,得不償失。
(聯絡人:審查三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