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協議書內不動產分割部分應納印花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