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如有短漏報銷售額虛報進項稅額冒退營業稅等逃漏稅捐情事應儘速補報補繳營業稅以免查獲處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稅局屏東縣分局表示, 為了防杜虛設行號及防止營業人取得不實發票虛報進項稅額冒退營業稅,或營業人短漏報銷售額、短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以端正納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正義,該分局自97年4月1日起展開97年度「營業稅選案」及「營業人申報零稅率案件」之查核作業。
該分局說,本次查核重點,係加強查核營業人應稅銷售額誤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假出口或低價高報出口虛報零稅率銷售額及冒稅稅款、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申報扣抵致虛報進項稅額、營業人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銷售額申報異常者。
該分局又表示,為鼓勵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訂定97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營業人如有上述逃漏稅情事,應儘速於前開輔導期間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進行調查之案件,均可免除有關逃漏稅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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