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繳稅方式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表示:個人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繳稅方式,又有新選擇了!
自97年起將首度開放個人綜合所得稅核定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稅,沒有時間跑銀行或不喜歡操作自動櫃員機繳稅的民眾可善加利用。
  至超商以現金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民眾應注意以下3件事情,第1是每筆繳納金額最高以2萬元為限,第2為便利納稅人提前繳納稅款,於稅款開徵前5個日曆天起至繳納期間截止日當日24時止,超商即可代收稅款,逾期或延期繳納的案件則不適用,第3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選擇到便利超商繳稅的民眾,必須自付每筆6元的手續費。
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到便利商店繳稅完畢,應檢視所繳納的稅單是否已加蓋該便利商店店章,並妥善保管已蓋章的稅單與相關憑證,以作為繳納稅款證明,國稅局不會再寄送繳納證明。
如有問題請洽:
第二課陳課長,聯絡電話:06-637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