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調被繼承人之所得、財產資料?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市陳小姐來電詢問:她的哥哥病歿,又未結婚且無子女,其如何辦理查調她的哥哥的所得、財產資料?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申請查調被繼承人之所得、財產資料時,申請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被繼承人除籍資料(死亡診斷證明書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至國稅局之全功能服務櫃台辦理。又申請人如非配偶或民法第1138條第一順位繼承人時,應另檢附加蓋申請人印章之繼承系統表。另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陳小姐欲查調其哥哥之所得、財產資料,應由陳小姐之父或母為申請人前來查調;或其父或母出具委任書,委由陳小姐前來查調,並應檢附如前所述之文件即可。【#289】 新聞稿提供單位:三民稽徵所 職稱:助理員 姓名:邱淑芳 聯絡電話:(07)3228838分機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