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訂於本(97)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該局10樓禮堂舉辦講習會,講解中古汽(機)車課徵營業稅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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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增訂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之1條文,行政院已公布自97年3月1日施行,財政部為配合相關作業,除訂定「營業人銷售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申報營業稅進項稅額注意事項」外,並增訂相關書表附件格式。 該局說,新規定實施伊始,為使營業人及相關會計從業人員、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等瞭解作業規定,該局訂於本(97)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該局10樓禮堂舉辦講習會,講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之1條文內容、營業人銷售舊乘人小汽車及機車申報營業稅進項稅額之計算方式及注意事項。講習會採不收費,自由報名方式,歡迎中古車商業者及相關會計從業人員等,即日起至3月30日止自行上網報名參加。中區國稅局網址:http://www.ntact.gov.tw,報名資訊瀏覽路徑:中區國稅局首頁/最新消息/講習會。(或直接登入網址:http://www.ntact.gov.tw/ frontend/TaxActive/TaxActiveAll.asp)。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四科洪錦城,電話:04-23051111轉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