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依據現行稅法規定,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為(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四)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即90.75坪),非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即211.75坪)。申請期限為每年9月22日,符合規定者,自今年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前已核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且適用原因未消失者,不需再行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方式可臨櫃辦理,亦可直接上本局局網站(http://www.iltb.gov.tw)申請,96年地價稅繳款書信封內頁亦設計有申請書。但無論用何種方式申請,請記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物證明文件,以便迅速完成審核作業。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其間稅額差距甚多。因此,民眾如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請記得於今年9月22日前申辦,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本局洽詢。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