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採用網路申報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自97年5月1日起至97年6月2日止(5月31日為例假日,順延至6月2日),辦理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9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清決算申報案件、簡易申報案件、逾期申報案件、會計科目特殊行業申報案件(如金融業、保險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申報案件外,均可採用網路申報(上傳截止時間為6月2日24時)。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申報之身分憑證,除了向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moeaca.nat.gov.tw)申請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外,亦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簡易密碼,簡易密碼適用範圍包括:營利事業之扣繳申報、所得稅結算申報、暫繳申報及營業稅申報;且一經申請可永久使用,如忘記密碼亦可隨時自行上網依程序申請「密碼查詢」,申辦手續簡便。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採用網路辦理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9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如有應繳稅款,可採用晶片金融卡、親赴銀行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轉帳繳款等3種繳款方式。上傳成功完成申報後,應於97年6月30日前將結算申報書附件資料(包括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及相關附件資料),按序裝訂寄(送)交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或代理人(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會計從業人員),請多利用便捷的網路報稅方式。營利事業或代理人(事務所)可於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向委託人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委託代理人代理申報,則該代理人可以「代理人」名義(統一編號)及「代理人的報稅密碼」申報上傳委託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即可快速完成申報手續。
(聯絡人:大安分局陳課長,電話:23587979分機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