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補稅2萬元以下的稅單,可以到便利商店去繳納喔!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便利商店代收稅款,又有新軍加入了!自今(97)年起,由國稅局開立之綜合所得稅大批補稅繳款書已增設了條碼,只要補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納稅人也可以持現金及繳款書前往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設於臺閩地區各地之營業門市繳納,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籲請多加利用。 該局表示,將於本(3)月底寄發95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大批補稅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給納稅人,繳納期間為97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止。其繳稅方式,由原有持繳款書至公庫繳納、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信用卡授權繳稅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等4種外,今年新增加了便利商店繳稅方式,每筆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自繳納期間起日前5日(即97年3月27日)零時起至截止日(97年4月10日)24時止,就近至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之上述4家便利商店現金繳納稅款,惟須自行負擔每筆6元的手續費,但逾繳納期限或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該類案件只可到各代收稅款的銀行、合作社、農漁會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記得索取加蓋店章的繳款書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並妥善留存,作為繳稅證明憑證,並再次提醒您,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記得於限繳期限內繳納,俾免於逾限繳納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317】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倩如 聯絡電話:(07)7256600轉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