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當心!自97年4月1日起國稅局將加強查核逃漏稅及利用出口冒退營業稅囉!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自4月1日起執行97年度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營業稅選案查核及營業稅申報零稅率案件查核作業,將針對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及申報退稅金額異常、出口異常之營業人進行查核,以端正納稅風氣,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表示,今年選案查核作業除包含往年的查核項目外,特別將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有無依法報繳營業稅及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營業人是否據實申報銷售額二項,列為本年選案查核作業加強查核項目。

該局指出,雖然國稅局對於營業人申報零稅率及固定資產退稅案件,均努力縮短審查時間以利營業人資金調度,尤其由會計師查核簽證案件得採書面審核,並列為優先退稅對象,但為防範不法營業人冒退稅款,今年除對營業稅退稅案件之一般審核外,將特別加強營業人不得適用零稅率案件之查核,並針對退稅金額異常增加及出口異常之營業人,列為選案查核之對象,嚴查營業人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實之出口,冒退營業稅情事。

該局呼籲營業人,應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而發生前列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並於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向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報補繳,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可免予處罰;逾調查日若經查獲,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等規定補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