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所得資料分開提供自4月1日起開始申辦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原因須將本人與配偶所得資料分開提供,提醒您須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方式有2種:
一、 網路申請:
須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96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申請期間自97年4月1日起至97年4月21日下午24:00止。
二、 向稽徵機關申請:
須填具「96年度所得資料分開提供申請書」(請於該局網站http://www.ntas.gov.tw檔案下載區下載),於97年4月21日前親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分局、稽徵所辦理,或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於期限內寄達申請書。
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凡申請與配偶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者,在結算申報期間,無論由網路下載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所得資料,皆只能查調申請人自己的年度資料。若需申報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者,須提示可資證明親子關係之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查調。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所得資料分開提供一經申請則不得取消回復,納稅義務人務必審慎考量,如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如有疑問請洽:
資訊科邱科長,聯絡電話: 06-2229452 彙總編號:9704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