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期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了,請注意繳納期限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97年期自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暨上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依限繳納。
稅務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如未在期限內繳納,每逾2日會被加收本稅1﹪之滯納金計至15﹪為止,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的納稅義務人,則移送彰化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該局特別強調,如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依法除責令補稅外,應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另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依規定除責令補稅外,應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該局又再次說明:由於監理機關對逾期未檢驗之車輛會逕行註銷牌照,因此許多車主未收到稅單或收到之稅單應繳納稅額非全年期,如有此種情況車輛仍繼續使用者,應請即向監理單位辦理檢驗手續並重新領牌,以免行駛公路被查獲時,除責令補稅外,並會被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稅務局最後提醒汽車、機車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果未收到或遺失使用牌照稅稅單,應儘速向該局或轄內監理站申請補發、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