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設立戶籍,方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因為小孩就學問題,將戶口設於朋友或親戚家,房屋稅或地價稅會不會受到影響。本局表示,房屋稅是按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課稅,戶籍遷出或遷入,並不會影響房屋稅的課徵。至於地價稅部分,依稅法規定,要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另該地上房屋有其他人設立戶籍,如果雙方沒有租賃關係,地價稅依舊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本局呼籲,為了您的權益,應注意原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土地,如後來無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就算是本人確實居住在該地,地價稅也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而應該自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