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將針對企業或金融機構土地所有權人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列管案件展開全面清查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自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止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將針對有關企業或金融機構土地所有權人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列管案件,全面實施清查。就相關稅籍資料依下列方法辦理(1)逐筆就權屬、面積、持分,依地政機關地籍資料查核有無因分割、重測、合併等土地標示異動或所有權異動等情形,並配合釐正管制檔及管制卡。(2)所有權有異動者,有無依規定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或應予追補之情形。(3)已繳納之案件有無解除管制。(4)收購案件於3年列管期間辦理清查時,得請被收購公司提供其委請獨立專家(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清查年度其持有收購公司股份,有無低於原收購取得對價之65%之報告書供核。該局呼籲,如有不符規定者,請儘速申請補稅,如納稅義務人對是否有違反規定不甚明瞭,請撥本處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876969詢問,將有專人竭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