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業者臨時舉辦娛樂活動,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凡臨時舉辦娛樂活動,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收取費用者,亦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該分局提醒娛樂稅代徵人如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