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與本縣戶政機關合作,提供民眾更方便服務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加強便民服務,提供跨機關業務合作,於民眾辦理戶籍遷移、請領門牌證明時,如未提示房屋證明文件,戶政事務所得以傳真方式,向地方稅務局查證該房屋納稅義務人,免除民眾需先到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籍等證明文件後,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徙申請,往返奔波於兩機關之間。惟此項服務措施為避免幽靈人口遷入,申請之居民限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直系血親,始可申請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