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屆滿者,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免費憑證效期展期3年服務!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間為5年,故自97年4月30日起將陸續出現有效期限屆滿情形。目前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針對97年到期之自然人憑證提供免費憑證效期展期3年服務,其作業方式如下:
1.憑證持有人於憑證效期屆滿前60天內,可利用網際網路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http://moica.nat.gov.tw辦理線上展期或親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

2.憑證持有人憑證效期已屆滿,但未滿3年,用戶本人可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

3.展期時間如何計算?憑證展期以3年為限。即自憑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3年。例如:用戶憑證到期日為97年5月1日,則於辦理憑證展期後,效期可延長至100年5月1日。

該局表示,近年來綜合所得稅採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比例逐年成長,已接近總申報件數之半數,其中採憑證申報者佔2成以上。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自然人憑證逾期影響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自然人憑證之持有人務必注意憑證之有效期限(可至前述網站查詢),並於憑證效期屆滿前60天內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線上展期,方便省事。

該局並籲請納稅義務人多使用憑證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既可下載所得資料節省自行登錄時間,又可於申報期間全天24小時上網完成報稅,並參加該局舉辦之抽獎活動,好處多多,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