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95年度核定開徵案件已經開徵!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綜合所得稅95 年度核定開徵案件,稽徵機關已於近日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間為本(97)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止。
該局指出,綜合所得稅95年度大批核定開徵案件,該局統計所轄之基隆市、臺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補稅案件約計159,964件,補稅金額約為23億645萬元。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請詳閱並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請於繳納期限截止日前,儘速向發單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以電話查詢或書面更正;例如申報扶養父母親後,才發現漏報父母的大筆所得,只要趕緊向國稅局申請放棄扶養,就可以避免被補稅。如補稅核定內容無誤,請於繳納期限內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如果不方便在金融機構上班時間繳稅,還可於繳納期間始日前5日之零時起至截止日24時前,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商店繳納稅款;便利商店繳稅部份包括全家、萊爾富、7-ELEVEN及OK等四家便利商店均可代收稅款,但要注意每筆代收稅款的金額上限為2萬元,且須自行負擔6元的手續費。

另外,逾限繳期限,或申請展延,申請更正後重新核發之稅單,則僅有金融機構可代收稅款,呼籲納稅義務人為了方便請於繳款期限內儘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