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中午不打烊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7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為加強服務民眾,稅捐處於開徵至滯納期(即4月1日至5月31日止),原上班時間之午休時段(12時至13時30分)派專人輪值受理民眾查詢及申請補發繳款書,中午不打烊服務民眾,請民眾多加利用。
稅捐處表示:97年使用牌照稅於今年4月1日開徵,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稅,特別提供多種繳納方式,納稅人於繳納期限內除可持繳款書就近向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不含郵局)等金融機構繳納,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便利超商(含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來來ok)、電話語音轉帳等多元化之繳納管道方便民眾選擇,請納稅人善加利用。
該處另表示,利用24小時營業之便利超商、電話語音轉帳或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者,手續費需由納稅人負擔(便利超商繳納手續費6元、電話語音轉帳及網際網路納稅手續費10元),而信用卡繳稅之手續費因各家銀行收費標準不一,可先洽詢各發卡銀行。另向金融機構或利用自動櫃員機,則不須負擔任何手續費,請納稅人選擇最適合自己之繳納方式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