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快速發單運用傳真,加速地政事務所相關作業進行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因應土地增值稅快速發單措施之實施,申報時表明採此種便捷服務措施之申報案件,經審核無誤並發單後,由經辦人員隨即將申報書影印傳真地政事務所,事後再發文郵寄申報書第2聯,俾利土地移轉登記之進行。本局實施之快速發單措施,於申報1小時後即可領取稅單,有鑒於代理人或申報人領取稅單後隨即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如本局於審核無誤後能先行將此類申報書傳真地政事務所,將可加速地政事務所相關作業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