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本人(債權人)不能申請債務人之房屋稅籍證明?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依據財政部94.9.13台財稅字第09404558880號函說明三「至債權人如為強制執行,確有查詢債務人房屋稅籍證明之需要者,得請其洽請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第19條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查調。」規定,故如需稅籍證明應由執行法院查調,而非本人親自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