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自有土地上經營賽車場收取費用供人娛樂,是否要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要課徵娛樂稅。依據財政部83年7月6日台財稅第831600195號函規定:經營賽車場以提供場地及設備(賽車)供人娛樂,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如有收取票價及費用,應課徵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