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已辦妥轉帳納稅者 記得5月2日前預留足額存款,以便扣款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處表示,97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款期限至4月30日止。因適逢5月1日勞動節,扣款時間延至5月2日。已辦妥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納稅者,請務必於5月2日零時前預留足額存款,以便金融機構5月2日全天不定時扣款。扣款成功後,稅捐處會主動郵寄轉帳納稅證明給納稅義務人。
該處呼籲民眾,辦理轉帳納稅,不用負擔任何手續費,免除排隊繳稅之苦,更不必擔心逾期受罰。另外,地價稅、房屋稅也可以一起申請,辦理一次,年年適用,有如請了一位繳稅秘書,不用再牽掛何時繳稅;並且稅捐機關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會由帳戶扣款繳稅,沒有利息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