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申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即將於4月21日截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下個月展開,基於便民服務,申報期間提供民眾查詢課稅年度所得資料作為報稅參考,查得的資料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之所得。
夫妻間如希望所得稅申報期間查調之所得,與配偶分開提供,必須於97年4月21日前,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或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國稅局呼籲,96年度所得資料申請分開提供之期限即將於97年4月21日截止,欲申請之民眾,請儘速辦理。【#437】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姓名:黃尚金
職稱:股長 聯絡電話:(07)236-7261#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