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處將派人員展開地價稅減免稅地清查作業,清查人員除配戴識別證外並提示相關函件,以防假冒!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現正辦理97年度地價稅減免稅地及課徵田賦土地清查,清查期間自即日起至97年8月31日止,將針對土地稅減免規則、國有財產法及相關法令等規定減免地價稅之公私有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營事業用地及原課徵田賦土地列為查核對象,經查核已變更不符規定使用者,自原因事實變更或消滅之次年期起依規定恢復課稅,並補徵短繳稅款。

稅捐處表示,本次清查除向有關單位搜集資料外,並將視需要赴現場實地勘查是否變更使用。故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倘所有土地原減免地價稅原因事實已變更或消滅不符減免規定者,請務必據實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申請改按一般土地核課地價稅,以免被查獲受罰。為免民眾對清查工作有疑慮或爭議,該處外出清查人員除配戴識別證外亦將提示該處指派清查任務公函,請民眾屆時給予有關之配合與協助。

撰稿人:土地稅科 李郁閔 電話:8952-8328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