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領了沒?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已於97年2月底全部核退完竣,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有效期限至97年4月30日,該局截至目前為止仍有9千8百餘件,退稅金額3千6百萬元尚未兌領,因此呼籲未領取退稅的民眾儘速完成兌領手續。
該局邱局長政茂指出,95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共辦理3批次,退稅日期分別為96年7月31日、96年10月31日及97年2月29日,其中使用直接劃撥退稅者,退稅款均於當日直接轉帳存入受退稅人指定之存款帳戶,其餘則由稽徵機關寄發退稅憑單,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憑單時,退稅金額不滿5千元者,即可?帶退稅憑單、身分證及印章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提領現金;金額在5千元以上者,憑單上均有劃線,受退稅人必須提出票據交換始可領取。
南區國稅局為保障受退稅人權益,會陸續寄發「退稅憑單未兌領通知單」加強清理尚未兌領之案件,同時也提醒受退稅人,如未收到退稅款或退稅憑單已超過兌領有效期限者,請儘速向戶籍地之分局、稽徵所洽詢或申請展延;如退稅憑單不小心毀損或遺失者,亦可持已毀損之憑單或出具遺失切結書申請補發,退稅憑單之最後兌領有效期限為4月30日,請把握時效;如果逾有效期限仍未兌領,則必須等到5月底由稽徵機關轉開國庫支票後,才能領到退稅款。
國稅局再度呼籲民眾,請多利用直接劃撥退稅,退稅款就可直接存入存款帳戶,不但快速便捷,亦可免除兌領退稅較麻煩的手續。另外,民眾如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一定是詐騙集團之技倆,請立即向國稅局查證,或以「反詐騙諮詢專線165」電話洽詢,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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