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逃漏營業稅營業人請儘速補報補繳以免查獲處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恒春稽徵所表示:為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該所將自97年4月1日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該所說明,前項查核作業重點包含營業人進銷比率異常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率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以不得扣抵進項憑證或取得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短漏開發票、短漏報銷售額(含已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者)、以及虛開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該所表示,查核前為輔導期間,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營業人自動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得按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之規定,免予處罰。該所呼籲,營業人涉有相關漏稅情事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經查獲受罰。
如有疑問請洽:林主任,聯絡電話: 08-889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