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東區] 100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開徵,欲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者,請務必8月底前申辦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多數民眾常因工作繁忙,忘記按期繳納稅款而被加徵滯納金或受處罰鍰,其實納稅義務人應繳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又方便。納稅義務人欲申請轉帳納稅,可攜帶存摺及開戶印鑑章至稅捐處(或分處)全功能櫃檯填寫「委託轉帳代繳各項稅款約定書」,或於房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稅單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填妥資料並蓋存款帳戶『印鑑章』後寄回稅捐處,即可完成轉帳納稅手續,免支付任何費用,而且日後不必攜帶現金繳稅,免去擔心被搶或忘記繳稅之情形。最重要的是,繳納期限最後一日才扣款,不會有利息損失,亦不必顧慮逾期繳納受罰。

 該處提醒民眾,轉帳納稅的約定,依規定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請。因此100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欲辦理轉帳納稅之民眾,請記得於8月底前向該處申辦哦。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服務電話洽詢:總處﹙7410141﹚、岡山分處﹙6256811﹚、旗山分處﹙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