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業買賣貨物,未依法取得進貨及開立銷貨發票,漏報相關稅負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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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最近查核之稅務案件中,發現某建材公司銷貨涉嫌漏開發票,其下游經銷商涉嫌進貨未依法取得發票,銷貨時也漏開發票,上、下游商號均逃漏鉅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已發交各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國內建材廠商,銷貨漏開發票時有所聞,以賦稅署最近查獲之案件為例,該進口商銷售防火建材,下游經銷商為避免增加營業額,及逃避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向銷售公司索取發票,銷售公司也配合未開立,致使期末存貨虛列在帳上,引起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注意,派員至進口商營業場所實地了解營運情形,並查核相關往來資金及訪談關係人等,證實該進口商涉嫌銷貨漏開發票,而經銷商亦涉嫌漏進漏銷,該等都已違反稅法規定,依法皆應補稅及處罰鍰。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查緝逃漏稅目的在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維護租稅公平,營業人進、銷貨物應依法取得或開立發票,以免被查獲後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