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請多利用網路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自97年5月1日起至97年6月2日止(5月31日為例假日,順延至6月2日),辦理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9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清決算申報案件、簡易申報案件、逾期申報案件、會計科目特殊行業申報案件(如金融業、保險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及其附屬作業組織申報案件外,均可採用網路申報(上傳截止時間為97年6月2日24時前)。
該局指出,營利事業上傳成功完成申報後,應於97年6月30日前將結算申報書附件資料(包括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書及相關附件資料),按序裝訂寄(送)交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財政部為增加便民服務及推動網路申報作業,今年度新增網路申報案件如屬未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且係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獨資合夥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之申報案件者,可免檢送前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等書表。

該局特別提醒您,多多利用網路申報,不必出門,在家就可完成網際網路傳輸申報,且傳輸申報的時限到最後一日24時前,快速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