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申報所得常見十大錯誤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96年度所得稅申報季即將到來了!南區國稅局除提醒營利事業務必如期辦理申報外,該局特別整理出以往營利事業報稅時常見的錯誤供大家參考,以免重蹈覆轍:
一、 逾期申報:
營利事業逾期辦理申報,除需加徵滯(怠)報金外,亦不能適用擴大書審及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之便捷及優惠規定。
二、應由境外子公司負擔之員工薪資、旅費等漏未調減:
隨著產業外移,臺灣母公司紛紛於境外設立子公司,母公司所派遣長期於境外子公司服務之員工薪資、旅費等應由境外子公司負擔,卻仍申報為母公司之費用。
三、備抵呆帳超限:
申報呆帳損失時,直接以年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1﹪所計算出備抵呆帳限額列報,未減除期初備抵呆帳金額,致產生備抵呆帳超限。
四、國外投資損失準備申報錯誤: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之限額應以當年度實際?出金額為計算基礎,部分營利事業誤以主管機關核准投資金額計算限額。
五、未於申報時提出租稅優惠之申請:
營利事業適用租稅優惠(如自動化投抵、研發投抵、5年免稅等)者,應於申報時提出申請,需檢附相關文件及填報租稅減免部分申報書,部分營利事業未於申報時提出申請,致影響適用租稅優惠措施。
六、自動化投資抵減年度申報錯誤:
自動化投資抵減年度係以自動化設備之交貨年度為準,卻誤申報為主管機關核准抵減年度。
七、儀器設備重複適用自動化投抵及研發投抵
儀器設備應以其使用單位及用途來決定其適用投抵方式,專供研發單位研究用之儀器設備,即應適用研發投抵方式,且適用研發投抵的儀器設備,不得重複申請適用自動化設備投抵。
八、股東可扣抵稅額(ICA)期初餘額申報錯誤:
ICA期初餘額與上年度期末餘額不合,致產生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
九、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之稅後純益申報錯誤:
未分配盈餘申報之稅後純益填報,如當年度財務報表非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應填列1~2欄「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如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應填列1~1欄「會計師查核簽證當年度財務報表所載之稅後純益」,並應附具會計師當年度財務簽證報告書。
十、擴大書審案件申報錯誤情形:
(一) 行業代號填報錯誤
營利事業未依據實際經營業務填報行業代號,致發生申報錯誤,96年度仍應以財政部96年8月1日修正前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之代號申報。
(二) 自行依法調整後全年所得額在起徵點以下誤申報為零元
營利事業帳載結算之全年所得額為虧損,適用擴大書審自行依法調整後全年所得額在起徵點(5萬元)以下,卻誤申報為0元,致無法適用擴大書審要點之規定。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後若發現錯誤,可以辦理更正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在6月2日前重新上傳即可。
如有疑問請洽:
審查一科吳科長,聯絡電話: 06-2298012 彙總編號:970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