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繳稅自保之道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方便納稅人繳納稅款,除可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外,還提供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網路信用卡繳稅、網路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電話語音繳稅及便利超商繳稅等多元化繳納方式。該局指出,民眾普遍認為前述各種繳稅方式中,以便利超商繳稅最為方便,但有些超商店員於民眾繳款時,只給該店感熱紙列印的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的資料容易在短暫期間內消失,而造成無法證明自己何時繳稅。為保障個人權益,民眾到便利超商繳稅時,請務必要求店員在繳款書收執聯上加蓋收款店章,並依規定保存5年,交易明細表亦應保留半年備查,以避免於需提示繳稅證明時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