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家庭副業,其基地移轉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備營業招牌,亦未僱用人員,依法免辦營業登記及免徵營業稅,該房屋並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其基地如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規定之要件者,亦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