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應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又到了一年一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特別就本 (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容之修正重點,提醒營利事業本年度申報書有三大改變:
一、 增訂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利息收入扣繳稅額與申報金額調節表(以下簡稱債券利息收入調節表):
配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1、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31條之1、之2、之3、之4,第85條之1及之2等條文,對債券利息收入之計算及扣繳稅款等新規定之公布施行,本年度申報書第9頁增訂「債券利息收入調節表三」,該表係專為債券利息收入及扣繳稅額申報調節所設計之表格;營利事業若有其他利息收入及扣繳稅額之申報調節,則請填寫「各類收益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與申報金額調節表二」之各欄項。
二、 增訂「營利事業帳簿處理人員及委託代辦申報情形申報表暨委任書」(以下簡稱申報表暨委任書):
為配合記帳士法之規定及簡化代理人(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委任書須隨同代理案件送受理機關之作業,將第9頁「營利事業帳簿處理人員及委託代辦申報情形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及委任書格式聯結,增訂申報書第22頁「申報表暨委任書」,並刪除第9頁原申報表,請營利事業務必填寫勾選第22頁相關欄位。
三、 減少各頁次蓋章欄位:
為簡化作業,減少結算申報書(含租稅減免部分)蓋章個數,刪除申報書各頁次副聯(供電腦建檔聯)之「營利事業、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蓋章欄位(保留文字以資識別),「主辦會計、經理人及代理申報人」文字、電話及蓋章欄位;租稅減免部分申報書除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明細表、營運總部租稅獎勵表、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租稅獎勵表等相關頁次(第15頁、18-23頁)外,刪除正聯「會計師及代理申報人」之文字及蓋章欄位。本年度結算申報書(含租稅減免部分)相關蓋章欄位個數(含營利事業專用章)較以前年度519個減少254個,減章幅度高達49%。
該局並表示:本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除了有上述之三大改變外,其餘修訂內容之詳細說明、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自繳稅額繳款書均已放置在各分局、稽徵所櫃檯,歡迎索取使用。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問題與相關說明可以進入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點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項下之常見問題集,即可獲得解答。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林雅菁,電話: 04-23051111 轉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