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際網路辦理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可享有優先退稅之權益。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97年5月1日至97年6月2日止,為鼓勵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凡利用網際網路申報退稅案件,國稅局將優先於97年7月底辦理稅款退還。
該局進一步說明: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將分3批退還納稅義務人,各批退稅時間如下:
第1批:退稅時間為7月底,適用對象為透過網際網路申報及97年5月10日前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書且逕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並經稽徵機關於5月15日前送達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且符合相關退稅規定之案件。
第2批:預計在10月底前完成退稅,適用對象為97年5月11日之後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書申報退稅之案件(含97年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退稅案件)。
第3批:預計在明(98)年2月中旬完成退稅,適用對象是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稅,但經稽徵機關交查核定後為應退稅案件。
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申報退稅,收件截止時間為97年6月2日24時,不但較人工申報收件時間延長,且不須排隊等候收件,又可享有優先退稅權益,請納稅義務人多多利用。
該局同時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退稅時,建議多利用各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屆時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內,不僅受退稅人可以儘快取得退稅款,亦不必拿著退稅憑單親自到銀行提領現金,或至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退稅憑單提出票據交換須等待2~3天才可領到退稅款);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不僅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徵收科江美完,電話: 04-23051111 轉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