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失蹤找不到主人的危機!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根據以往經驗,報稅期間,總有不少民眾,明明已自行填寫繳款書繳完稅款,但事後卻仍接到國稅局補稅通知書之情形。 國稅局指出,報稅期間民眾自行繳納稅款所持繳款書,由於必需填寫基本資料(如納稅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等),如此,代收稅款處交給國稅局之報核聯,國稅局才能根據繳款書所填載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去比對核銷;因此,納稅人自行填寫繳款書時,如果基本資料未填寫完整或填寫不清楚,這筆稅款就不容易找到主人了,造成納稅人明明已繳完稅款,事後卻仍接到國稅局補稅通知書之結果。除帶給自己莫大困擾外,也增添國稅局額外作業。 為了避免稅款失蹤找不到主人,該局呼籲納稅人如自行持手寫繳款書繳稅,務必要將繳款書之基本資料及聯絡電話填寫完整與清楚;或可多利用其他方式(如信用卡及自動櫃員機等)繳稅,享受便利免排隊的益處。 【#433】 新聞稿提供單位:資訊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劉美玲 聯絡電話:(07)7256600轉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