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填寫正確之住址及電話號碼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鑒於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綜合所得稅核定補稅通知書時,常抱怨國稅局未先通知其補送資料或說明,就逕行核定補稅,該局特提出澄清並籲請今年申報所得稅時注意! 國稅局說:納稅義務人完成結算申報手續後,將來查審人員在審查申報案件時,遇納稅義務人所填報資料不完整(如購屋借款利息清單未填寫所有權人、房屋坐落、取得日期、、、),或未附齊證明文件時(如申報子女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未檢附已辦理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繳費收據、、、),均會秉持愛心辦稅精神,先依照申報書上所填寫之(白天)聯絡電話通知限期補正,無法以電話聯絡者,則以名信片郵寄通訊(無通訊則寄戶籍)地址,限一定時間內補正,未於限期內補正者,查審人員才會逕行剔除。所以為了您的權益,今年在辦理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要填上正確、可聯絡到之電話及通訊地址,俾方便稽徵機關通知補件。 【#494】 新聞稿提供單位:三民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林姿伶 聯絡電話:(07)3228838 轉6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