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部等附設免費歌唱KTV(卡拉OK)供人娛樂者,也要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開餐廳、小吃部附設免費歌唱KTV(卡拉OK)供人娛樂者,應加徵「娛樂稅」。現代人講究氣氛,即使是用餐,以選擇餐廳或小吃部時,也都會尋找有附設卡拉OK設備的餐廳用餐,所以時下不少餐廳業者為了吸引顧客上門消費,也都會附設卡拉OK,即使未額外收費,還是需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本於「愛心辦稅」精神,呼籲娛樂稅代徵人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如被查獲將會處以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未代徵娛樂稅,除要追繳外,並按應納稅額處5至10倍的罰鍰,稅務局籲請民眾如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9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