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存足房屋稅款方便扣款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7年房屋稅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2日截止,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繳納,記得將應繳稅款存足,以利扣款。
該處指出,97年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因截限日期5月31日適逢星期六,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2日。該處提醒辦理約定轉帳納稅人,務必在6月2日將應繳稅款存足於原申請轉帳扣款之帳戶,以利金融機構於6月2日順利扣款繳稅。
該處表示,納稅人倘未在6月2日存足應繳稅款,致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稅時,該處將另寄繳款書供納稅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