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補習班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依法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或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其所提供之教育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惟其購買貨物所支付進項稅額,亦不得申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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