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申報符合條件者可免檢送六大表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去年財政部在12月發布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只要符合條件者,即可免於97年6月30日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網路申報總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未分配盈餘申報表及相關附件送交國稅局,目前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接獲很多營利事業及代客記帳業者詢問詳細的相關內容。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網路申報,如果沒有申報投資抵減稅額且非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獨資合夥申報案件,或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申報案件,於申報軟體內各表無點選採用附件申報者,都可免於97年6月30日前將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等六大表及相關附件寄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也就是說大部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網路申報的獨資、合夥商號,或公司組織採擴大書面審核方式者,沒有申報投資抵減的幾乎都可免送六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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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分局黃秘書,聯絡電話: 06-222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