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子憑證申報綜合所得稅不僅快速又方便,除可享第一批退稅之好處外,也可以兌換紀念品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稅局嘉義縣分局呼籲,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至,利用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為通行碼,可直接下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課稅年度所得資料(範圍以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規定於97年1月底前彙報稽徵機關之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為限。但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 9A 扣(免)繳憑單不包括在內),不僅快速又方便,又 可成為第一批退稅之案件。
該分局表示,設籍嘉義縣分局轄區(太保 朴子 東石 布袋 中埔 大埔 義竹 鹿草 水上 六腳 番路 阿里山)納稅義務人,可檢附使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上傳成功之回執聯,於97年6月20日前至該分局兌換紀念品乙份。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憑證辦理結算申報,報稅網址:http://tax.nat.gov.tw。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05)3621010 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如有疑問請洽第二課黃課長,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