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97年房屋稅開徵社區服務開始了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97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2日截止〈房屋稅繳納期間為97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週末假日,故繳納截止日期依規定順延至6月2日止〉,請納稅人儘速於期限前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局並表示:?服務民眾,提供了貼心之『夜間社區服務』,其服務時間自晚上7時至9時止,服務地點如下:
(一)5月26日協和新村
(二)5月27日和興里里長辦公室
(三)5月28日早安國城
(四)5月29日優森學大樓
(五)5月30日東門里里長辦公室

受理的服務項目計有多功能櫃台業務(包括補發繳款書及輔導轉帳納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及房屋使用情形之申請,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機會,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