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房屋稅繳納期限順延至6月2日截止,尚未繳納者,請儘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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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表示,97年房屋稅已於97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將於97年5月31日(星期六)截止,惟因97年5月31日及6月1日適逢週休例假日,依法順延至同年6月2日(星期一)。逾期繳納稅款者,依房屋稅條例第18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97年房屋稅全國已發單應稅戶數約為747萬戶、開徵稅額約為546億元,應稅戶數及開徵稅額均較去年分別成長約為1.2%及2.8%。
  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者,請逕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如有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並請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房屋稅款,如有不足者,請儘速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