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請社會福利補助金,需申請全戶財產資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申請中低收入補助或老人生活津貼等,須備妥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以供審查,申請人應檢附身分證正本、印章,如申請全戶財產資料,應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戶籍內如有滿20歲已成年者應檢附該成年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切結後身分證影本)、印章並書立授權書,可由該戶一人代表申請;如代理申請時,代理人亦應附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至地方稅務局或分局多功能櫃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