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使用牌照稅約定轉帳納稅,5月2日未轉帳扣款成功之車主,請儘速補單繳納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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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牌照稅之車主請注意, 97年各類型車輛全期(營業用車輛上期)及150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業於 97年 5月 2日由約定轉帳納稅帳戶扣款。至未扣款成功者,已於 97年 5月 中旬全面補發繳款書,請車主收到後儘速至各銀行、合作社、農會 (郵政機構除外 )繳納,以免受罰,如您已向稅務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已繳納者,稅務局所補發之繳款書請自行作廢,勿再重複繳納。